報名須知 - 生產力學院
報名須知

條款及細則

  1. 學費必須連同報名表(可用影印本)於開課前一併繳交,否則報名無效。
  2. 本局在收妥費用後,將發出付款收據予申請人,惟本局對郵遞付款收據的任何遺失事故,概不負責。如申請人以支票繳費,所繳交款項須經過銀行結算後方可作實。
  3. 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會作入學申請、登記、學術、行政、研究、統計、市場分析及直接促銷之用,以作推介本局最新發展、工業支援服務、顧問服務、活動和培訓課程的用途。個人資料會嚴格保密處理。除非獲得閣下的同意,本局不會將個人資料轉移予第三者。本局已制定收集、使用及保留個人資料的政策,於報名處供索閱,閣下亦可向本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。
  4. 除非本局於以下期限前收到申請者書面通知退學,否則已繳學費(不論全費或部份)概不退還
    – 由本地講師教授的課程,最少於開課前五個工作天通知
    – 由外地講師教授的課程,最少於開課前十五個工作天通知
    閣下申請退還學費需繳交手續費二百元正。如申請者以信用卡繳交學費,則需額外支付學費約 4%作銀行手續費用
  5. 閣下可提名他人代替其本人出席課程,惟事先須得本局同意。閣下不可轉換其他課程。
  6. 生產力局保留在任何情況下及以任何原因拒絕任何入學申請的權利。閣下繳付學費後,仍須符合入學的所有條件,其申請方可獲得接納。
  7. 生產力局保留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更改講師及/或課程內容、授課地點、日期及/或時間的權利。
  8. 颱風及黑雨警告:如課堂時間是在早上(09:00-13:00)、下午(14:00-17:00)或晚間(18:30-22:00),將在下列情況下取消:(一)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在早上 6:00、11:00 或下午 4:00 仍然懸掛;或(二)香港天文台在早上 6:00、11:00 或下午 4:00 或之後,宣佈將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。本局將盡早通知閣下補課的日期及時間。
  9. 本局保留更改以上“條款及細則”的權利。以上“條款及細則”內容均以本院課程單張及網頁公佈之最後更新版本為依歸。

下載報名表


個人進修培訓開支扣稅

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是獲稅務局批准的「教育提供者」機構。 本課程為《稅務條例》「訂明教育課程」下的認可培訓或發展課程。 學員如報讀本課程,在符合《稅務條例》若干訂明條件 (例如:必須為取得或維持現在或將來受僱工作所需資格),可在薪俸稅下申請扣除實際個人進修開支。自2017/18 課稅年度起,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,由80,000元增加至 100,000元。 有關申索詳情,請參閱及瀏覽以下連結: